长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通知公告
关于申请2025年度长安大学“西安市绿色基础设施建设与运维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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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低碳化发展,“西安市绿色基础设施建设与运维重点实验室”设立开放基金,并对立项课题给予配套资助。2025年度拟资助2项开放基金课题,相关申请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和范围

1、凡符合本实验室研究方向的课题均在可申请的范围;

2申请人必须是校外研究人员,具有博士学位及高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

3、已承担我校开放基金还未结题者不能申请;

4、课题需围绕绿色基础设施领域重大科技与前沿问题,开展创新研究,并能获取原始创新成果和自主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基础设施全生命周期碳排放监测及减排技术基础设施跨组织节能增效管理机制、数智赋能基础设施低碳管理体系优化、数字技术在区域基础设施协同降碳中的应用。

 

二、申报要求

1、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申请人申请的研究内容已获得其他渠道或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材料中说明资助情况以及与本项目的关系和区别;

3开放基金项目支持力度3万元/执行为2年,起止时间:202511-20261231日;

4申请书采用统一格式,在附件1下载;

5、申请书电子文档及扫描件于2025121前发送sheng.xu@chd.edu.cn逾期不受理;待立项后,将纸质版材料签字盖章(一式三份),于2025217前邮寄至本重点实验室;

6、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对申报项目进行检索、查新,避免与已获国家资助的项目重复申报,同时,除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项目外,还应避免重复国际上已做过的工作。

 

三、考核要求

(一)开放课题在结题验收时科研成果应满足以下条件:

1考核指标为相关研究报告、研究论文或发明专利等,其中至少发表1B区及以上论文或1CD区英文论文(以本重点实验室为第一作者署名单位或通讯作者署名单位);

2、论文检索必须是研究论文或综述,简讯类文章不纳入统计;

3、对发表在增刊、专刊(副刊)上的文章,不计为相应的论文成果(D区以上英文论文收录专刊不受此限制);

4、学术期刊分区参照附件2《长安大学学术期刊目录(试行)》执行。

(二)科研成果署名要求:

1、开放课题资助的研究取得的论文、专利等成果,归重点实验室和开放基金资助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共有、共同署名;

2、开放课题资助的研究发表论文,署名应符合以下要求之一:

1)论文第一作者为项目负责人,第一完成单位为西安市绿色基础设施建设与运维重点实验室(Xi’an Key Laboratory of Green Infrastructure Construction and Operation);

2)论文第一通讯作者为项目负责人,且其第一署名单位为西安市绿色基础设施建设与运维重点实验室(Xi’an Key Laboratory of Green Infrastructure Construction and Operation);

3)论文第一作者为项目负责人,第一完成单位为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同时科研平台固定研究人员为论文第一通讯作者,通讯作者的第一署名单位为西安市绿色基础设施建设与运维重点实验室(Xi’an Key Laboratory of Green Infrastructure Construction and Operation)。

3、属开放课题资助的研究取得的论文、专利、奖励、产品等成果,必须在研究成果中注明“西安市绿色基础设施建设与运维重点实验室(长安大学)重点科研平台水平提升项目资助”(项目编号:……)。

 

附件1 重点科研平台开放基金申请书(模板)

 

 

联系人:

徐晟 电话:17709223329 E-mailsheng.xu@chd.edu.cn

通讯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中段长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710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