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教务通知
关于2025年经济与管理学院推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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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全体师生:


按照《长安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长大教〔2022〕318号)文件要求,学院制定了《2025年经济与管理学院推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4日至6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可向学院反映。


联系人:李小茹    联系电话:82334503


附件:《2025年经济与管理学院推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