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教务通知
经济与管理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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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长安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和《长安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等文件精神,按照学校的相关要求,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院复试领导小组

组长:李想

成员:孙启鹏、张建斌、李宏伟、樊建强、马飞、白礼彪、樊根耀、云虹

秘书:许静、夏明学

二、复试时间

2024年3月26日-31日

三、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全日制:   3月26日8:00-14:00

                     非全日制:3月28日 -3月29日

2、审查地点:长安大学南校区北院经管学院一楼大厅

3、审查所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科毕业(结业)生: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本科毕业(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3)高职高专毕业生: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需提交盖章后的“报考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

(5)可提供大学成绩单、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

(6)体检合格报告;

(7)长安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亲笔签名);

(8)复试时所有考生须出示证件原件、学历认证报告(境外学历),相关材料电子版下载请见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

https://yzb.chd.edu.cn/2024/0322/c2769a240322/page.htm

(9)复试期间,“体检报告”、“政审表”不能按期提供者最晚于3月31日前邮寄至学院;“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最晚于4月30日前邮寄至学院。具体地址详见群通知。

四、复试工作

1、复试形式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相关规定,我院本次复试全部采用现场方式,考核形式为笔试和面试相结合。

请参加复试的全日制考生 2024 年 3 月 23 日中午12:00前加入全日制考生QQ群:451719138;

请参加复试的非全日制考生 2024 年 3 月 24 日中午12:00前加入非全日制考生QQ群:679589393。

进群申请时注明“报考专业+姓名”,相关笔试及面试准备工作将在群里公布。

2、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含两部分内容:专业课笔试和面试。

(1)笔试

专业课笔试具体科目按招生简章公布的考试科目进行;“管理类联考考生”除专业课笔试外,还需进行思想政治理论科目笔试。

(2)面试

面试重点考察考生所掌握的专业综合能力、外国语能力和思想政治素质等。专业学位考生要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职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3、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复试时间和地点详见QQ群内通知。

五、复试原则和要求

严格按照研究生院相关规定执行。详见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网址同上)。

六、体检

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考生向所报考学院提供体检报告一份(有效期为一个月之内)。

体检医院:1、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不含二级甲等医院);2、长安大学校医院。考生自行选择。

体检要求:体检前不要进食,体检表从体检医院索取,体检表上必须贴本人近照并在照片上加盖医院骑缝章,体检结果有结论并有医院体检章,否则体检无效。具体体检项目见附件。

长安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毕业体检合格者无需再次体检,体检不合格者需再次复查确认。

七、其他说明

1.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考生,我院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取消复试成绩和录取资格。

2.考生应密切关注我院相关通知,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资格复查,包括准考证、身份证、体检报告原件等。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老师、夏老师

咨询电话:029-82334511(全日制);029-82334832(非全日制)。


附件:经济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统招复试名单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4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