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通知公告
经济与管理学院2023年研究生学位答辩公告(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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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长安大学硕士与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及《2023年学位论文质量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现将2023年度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位答辩工作有关内容予以公示,第三批答辩安排如下:


序号 学科、专业 申请学位 答辩时间 答辩地点 参加评审学生姓名 答辩类型
1 物流管理与工程 博士 2023.6.3 14:30 交通科技大厦602 陈燕 校外答辩
2 物流工程与管理 硕士 2023.6.3 9:00 腾讯会议289287575 杨悦 二次答辩






监督电话:029-82334511

经管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