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通知公告
经济与管理学院2023年研究生学位答辩公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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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长安大学硕士与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及《2023年学位论文质量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现将2023年度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位答辩工作有关内容予以公示,第一批答辩安排详见附件。



监督电话:029-82334511


附件:经管学院第一批学位答辩安排


经管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