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通知公告
经济与管理学院2023年以硕博连读、申请考核方式攻读博士学位复试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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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长安大学2023年推荐选拔“硕博连读”“申请考核”攻读博士学位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长安大学选拔以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方式攻读博士学位实施办法》(长大研(2021)196号)文件的精神,经过学生本人申请、专家推荐、导师同意、学院审核、面试小组面试的程序,现将学院2023年复试结果公示如下,最终录取名单以研招信息公开平台的备案信息为准。


序号

考生姓名

年级

所在学科、专业

报考学科、专业

综合成绩

综合排名

录取情况


备注

1

陈迁

2022

管理科学与工程

物流工程与管理

89.13

1

拟录取

硕博连读

2

何丽娜

2021

会计学

物流工程与管理

86.96

2

拟录取

硕博连读

3

李紫璇

2022

物流工程与管理

物流工程与管理

86.56

3

拟录取

硕博连读

4

宋怡瑾

2021

应用经济学

物流工程与管理

85.98

4

拟录取

硕博连读

5

崔芷若

2021

物流工程与管理

物流工程与管理

83.43

5

拟录取

硕博连读

6

钱博

2021

物流工程与管理

物流工程与管理

82.14

6

拟录取

硕博连读


公示时间:2023年4月13日~4月15日

监督电话:029-82334511 黄老师

若对评定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间将有关意见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反映。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