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通知公告
经管学院关于2023年推荐选拔“硕博连读”“申请考核”攻读博士学位工作的通知
超级管理员
浏览数:

一、选拔范围

推荐选拔的学生基本条件须符合《长安大学选拔以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方式攻读博士学位实施办法》(附件1)中有关要求。

二、申请程序

1.硕士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长安大学2023年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或《长安大学2023年申请考核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附件3)以及相关支撑材料;

2.硕博连读申请资格由学院审核,申请考核生申请材料由学院初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复审,符合申请资格者,由学院组织考核和复试;

3.复试后拟录取的考生424日后登陆学信网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信息简表;

4.复试后拟录取的考生提交报考2023年长安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时间安排

1.2023年47日下午17:00前,将报名材料纸质版提交到学院一楼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2023年48~12日,报考考生资格初审和复试,具体复试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3. 2023年424~26日,拟录取考生登录学信网报名。

四、体检须知

1.体检医院:1)三级医院;2)长安大学校医院。考生自行选择;

2.体检要求:体检前不要进食,并将体检结果(含肝功化验单)送各学院。体检表从体检医院索取,体检表上必须贴本人近照并在照片上加盖医院骑缝章,体检结果有结论并有医院体检章,否则体检无效;

3.长安大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毕业体检并且合格者无需再次体检,体检不合格者需再次复查确认;

4.长安大学在校学生复试时无需体检,进入拟录取后再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其他要求

1.无指导教师接收者不予录取;

2.本院学生成绩排序,可以在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查询。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82334511

附件1《长安大学选拔以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方式攻读博士学位实施办法》

附件2《长安大学2023年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附件3《长安大学2023年申请考核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附件4《长安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