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通知公告
关于举行第三届全国智慧城市与智能建造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的通知(第三轮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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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高校:


为了全面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思维和科研能力,培养团队精神,增强大学生工程管理创新与实践能力,促进全国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和相互交流学习。根据《全国智慧城市与智能建造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章程》和《全国智慧城市与智能建造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实施细则》,经全国智慧城市与智能建造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委员会研究决定,由长安大学承办第三届全国智慧城市与智能建造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本届竞赛主题为智能建造与可持续建设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教育部工程管理和工程造价专业教学指导分委会

承办单位:长安大学

支持单位:武汉数字建造产业技术研究院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鲁班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建工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二、初赛相关事宜说明

1. 初赛的形式包括校赛和省赛。省赛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工程管理与工程造价教指委(或包括工程管理、工程造价、房地产开发与管理、智能建造专业的教指委)组织的比赛。校赛推送的参赛队伍,提交由各高校教学管理部门确认盖章的报名信息表;省赛推送的参赛队伍除报名信息表外,还需提供由省级教指委出具加盖公章的推送名单。

2. 参赛者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每个参赛队由不超过 5 名学生组成,其中组长 1 名,组员不超过 4 名,应至少包括一名工程管理、工程造价、房地产开发与管理或智能建造专业的本科生。鼓励引导参赛学生跨学科、跨专业组队参赛。指导教师 1-2 名(3 名及以上署名“xxxxx(作品名)指导组”),指导教师必须是参赛队所属高校在职教师。

3. 初赛完成后,请于10月15日前将盖章的报名表发送至邮箱:SCSC3_CHD@163.com(下划线)。通过省赛推荐的队伍还应附上证明材料。报名表的预审将主要关注:

(1)校赛推送队伍是否有各高校教学管理部门的确认盖章。若受疫情影响学校封闭管理无法盖章,也应通过各种形式选拔出参与复赛的队伍,并在报名时通过书面材料进行说明,疫情稳定后可补充正式报名表。

(2)省赛推送队伍是否提供了相关材料。

(3)参赛队伍是否由不超过5名学生组成,并至少包括一名工程管理、工程造价、房地产开发与管理或智能建造专业的本科生;参赛学生、指导教师及作品是否与其他参赛队、企业专题竞赛的队伍重复。

4. 竞赛相关信息将在长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官方网站 jgxy.chd.edu.cn、以及竞赛网站 szlt.wdciti.com:8888 发布,请大家持续关注后续通知。


三、作品提交相关事宜说明

1. 10月15日前只需提交报名表。所有报名队伍于10月31日之前提交完整材料。每个参赛队只能提交一份作品,并给作品命名。

2. 参赛作品应符合竞赛主题:

    数字化设计与CIM(SCSC-1)

    智能感知与工程物联网(SCSC-2)

    智能工程装备与建造机器人(SCSC-3)

    工程大数据与智能服务(SCSC-4)

    商业模式与数字经济(SCSC-5)

    双碳与城市可持续发展(SCSC-6)

3. 大赛分为两个分赛项,创意组与创业组,提交作品的要求分别为:

(1)创意组主要考察作品的创意是否新颖、是否解决我国智慧城市与智能建造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关键技术研发情况等。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5000字以内的概要,列出作品创意构思的背景、作品框架及/或数据来源、关键技术研发情况等,辅以适当的图片或实物照片进行展示;

    支撑材料,通过视频介绍研发的实物、软件、设计图纸等,如实物操作实拍、软件运行截屏等,配以旁白进行解释,视频为mp4格式,时长3分钟以内。

(2)创业组主要考察作品是否解决我国智慧城市与智能建造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商业模式是否完善、是否具有创业可行性等。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创业计划书,包括项目的实施背景及意义、作品概况与关键技术、作品价值与优势、商业模式及融资计划,现存市场分析及近远期计划等,也可包括其他认为值得介绍的内容;

    支撑材料,主要包括调研情况介绍、必要的图片资料等,也可包括其他支撑创业计划的材料。



教育部工程管理和工程造价专业教学指导分委会

全国智慧城市与智能建造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委员会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