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及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0号)、《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1号)、《长安大学本科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定及奖励办法》和《长安大学本科生德育实践学分认定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按照《经济与管理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及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细则(试行)》,经学生申请、资格审查、奖学金评定小组初评、学院院务会议研究决定,拟推荐高松等14名同学为国家奖学金候选人,齐银丹等48名同学为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9月30日-2020年10月6日(3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若对评选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到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29-61105420
附件:经济与管理学院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公示表
经济与管理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