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通知公告
经济与管理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超级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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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2019级博士考生、博士生导师: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长安大学2019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我院将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综合成绩,分学科专业以及录取类别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现将经管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1、请未交“定向培养协议”的拟录取考生于5月17日下午5:30前将“定向培养协议”交经管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由于本人原因无法及时提交定向培养协议书的考生不予录取。

       2、请未交攻读长安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书面保证的拟录取考生于5月17日下午5:30前将攻读长安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书面保证交经管学院研究生办公室。不提交书面保证的,按自动放弃我校入学资格处理。

       3、调档函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教学主楼三楼)统一发放。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9年5月15日

附件:经管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