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通知公告
经济与管理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
超级管理员
浏览数:

各博士上线考生: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长安大学2019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经济与管理学院关于201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的相关工作及安排如下:

一、复试领导小组

组长:袁长伟

成员:魏一虎、张建斌、樊建强、孙启鹏、杜强

二、复试小组

1、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专业组

组长:袁长伟

组员:杨琦、吴群琪、杜强、韩晓宇

2、物流工程与管理组

组长:樊建强

组员:董千里、马天山、张圣忠、伍佳妮

三、报到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2019年5月11日上午9:30

报到地点: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经管学院楼108室)

四、复试时间地点

1、复试时间:2019年5月11日上午10:00

2、复试地点

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专业组:经济与管理学院一楼会议室

物流工程与管理组:经济与管理学院二楼会议室

五、资格审查

复试期间进行资格复审,并提供以下材料各1份(按顺序装订成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材料准备不齐全或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

1、报名系统打印的《长安大学2019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信息简表》;

2、《长安大学2019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3、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书面推荐意见及专家职称证书复印件;

4、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研究生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盖章认可);

5、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士学位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6、网上报名时未通过教育部审核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出具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获得境外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硕士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7、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长安大学校医院(校本部)出具的近期体格检查合格证明(体检表请在体检医院索取,须明确体检结论),体检表照片上要加盖体检医院骑缝章。

长安大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凡参加过毕业体检并且合格者无需再次体检;

8、报考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须加盖主管部门印章,仅限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

9、其他科研成果复印件及招生简章要求的其它材料。

六、复试内容

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和学术水平的综合考查(含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

学院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作为博士研究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认真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小组根据学科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的综合评价和全面考查。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的听、说、读等能力的测试。复试中还应参考考生的报考材料,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复试成绩按100分制计,复试成绩不及格(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

七、录取

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

1、严格控制在职人员攻读博士学位的录取比例,总比例不得超过15%;

2、学院按照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初试成绩*0.6+复试成绩*0.4)。根据招生计划,将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综合成绩,分学科专业由高到低填报综合成绩排序表;

3、复试成绩不及格、体检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4、录取类别即为报考类别,不得更改。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未按规定时间提交人事档案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5、拟录取的考生需向报考学院提交攻读长安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书面保证,并承诺未被其他学校录取;不提交书面保证的和省上录取检查时发现被其他招生单位重复录取的考生,均按自动放弃我校入学资格处理;

6、录取结果会在学院网站和公告栏张贴。

八、调档函

调档函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发放。


复试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可至经管学院一楼学生工作办公室协调解决。联系人:喻曦  联系电话:029-82334511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