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和第十六次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深化对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学习,增强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先锋队意识,有针对性地做好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党校决定于9月中旬开始举办长安大学第十七期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本次培训班招收校本部各年级本科生及研究生中已申请入党,并积极要求进步,组织纪律性强,思想政治素质较高,各方面表现比较突出,且已被党支部列为重点培养对象者。
二、报名时间及报名方法
报名程序:本人申请,党支部推荐,学院党委审查后报学校党校。
校本部北院、东院班(本科生为主):9月1日开始报名,至9月8日结束。 校本部西院班(研究生一年级为主):9月22日开始报名,至9月29日结束。
三、培训内容、教学方法
本期培训内容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增强先锋队意识,积极参与和谐校园建设,争取早日成为合格共产党员为主题,以学习党的基本知识、《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十七大精神等为主要内容,采取课堂教学、观看音像资料、自学、座谈讨论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实践活动安排在双休日进行(具体时间见课表)。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校本部北院班:
第三周始 每周二、四晚19:00---21:00 6区161教室
校本部东院班:
第三周始 每周二、四晚19:00---21:00 综合报告厅
校本部西院班:
第七周始 每周二、四晚19:00---21:00 综合报告厅
五、组织形式
培训工作在党校的组织领导下实施,各学院应按照分配的名额及学员的实际情况报送名单(统一下载附件二表格,A4纸打印,一式两份并加盖学院党委印章),同时将名单电子版发至党校办公室dxbgs@chd.edu.cn电子邮箱。培训班建立班委会,实行班主任负责制。
六、考核办法
学习结束时,学员要写出个人总结,参加结业考试,党校结合学员学习及考试考勤情况对其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学习期间的鉴定材料等移交原选送单位,并归入本人档案。
七、几点要求
1,请各学院按照分配的名额及学员登记表的要求,务必在本通知规定截止日期之前将参加学习的学员名单报党校办公室。
2,各单位在选定学员时,推荐一名负责人(请各单位划分小组,每组人数不超过30人),并指定一名学生工作干部协助做好本单位的组织工作。请各学工办相关老师通知小组长按时参加培训班开学筹备会议。开会时间为:校本部北院班:9月12日15:40。校本部东院班:9月11日15:40。校本部西院班:10月14日15:40。开会地点:党校办公室。
3,党校学员晚间学习期间,请各学院勿安排党校学员参加其他活动,以保证培训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请各有关单位党政领导从加强学生党建的高度出发,大力支持培训班的工作,关心学员的学习情况,确保培训质量。
附:1.第17期培训班名额分配表.doc
长安大学党校
二○○八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