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通知公告
关于选聘续聘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的通知
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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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了适应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需要,决定选聘续聘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有关要求:

1、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行校内指导教师与校外指导教师相结合的双导师指导制度。

2、根据各专业学位类别的培养要求,积极吸收不同学科领域的专家、学者和实践领域有丰富经验的专业人员共同承担培养工作。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重点从大型企业、科研院所和政府部门等单位选聘。

3、申请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55周岁(含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应具有硕士学位。

4、申请人应具有丰富的专业实践经验,能为专业学位研究生在专业实践和项目研究等环节提供指导,能为专业学位研究生提供专业实践的资源和条件。

二、遴选程序:

1、学院负责与相关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的专家取得联系。

2、申请人填写《长安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申请表》,学院审核后于6月5日前报送研究生院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

三、续聘程序

1、续聘年龄在55周岁(含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2、续聘者填写《长安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续聘简况表》,学院审核后于6月5日前报送研究生院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

四、其他

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的聘期为五年,由学校颁发聘书。

 附件1:长安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申请表.doc

 附件2:长安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续聘简况表.doc

研究生院

2018年5月30日

注意:请愿意申请和续聘我院校外导师的专家6月5日前将表格发送至592149559@qq.com,如有问题,可电话82334511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