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安大学硕士与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及《2023年学位论文质量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现将2023年度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位答辩工作有关内容予以公示,第三批答辩安排如下:
序号
学科、专业
申请学位
答辩时间
答辩地点
参加评审学生姓名
答辩类型
1
物流管理与工程
博士
2023.6.3 14:30
交通科技大厦602
陈燕
校外答辩
2
物流工程与管理
硕士
2023.6.3 9:00
腾讯会议289287575
杨悦
二次答辩
监督电话:029-82334511
经管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23年6月2日